欢迎访问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27 10:30   来源:广西日报 【字体:    

本报南宁讯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到2025年全区实现示范县覆盖率达到70%,到2035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发挥充分,带动全域形成较为完善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

根据《管理办法》,辖区内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任务的县级政府申请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的条件为: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管理办法》还提出,各设区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力,符合创建条件和标准,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管理任务的县(市、区)中60%以上获评示范县,予以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主办:广西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件:nnhxxxb@163.com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mail: ma053@163.com电话: (0771)6822053邮编: 530600传真: (0771)6821558

桂公网安备 45012402000023号桂ICP备2020008605号-2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