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审批水许〔2025〕67号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本机关于2025年8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项目代码:2508-450124-04-01-276739)建设方案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防洪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建设方案的意见,马山县行政审批局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并向你单位出具《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见附件)。
联 系 人:黄敏莉
联系方式:0771-6822240
附件:马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马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马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基本同意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法人: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二)工程名称: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
(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横跨武鸣河,桥轴线与武鸣河水流向近乎垂直。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乐梅屯桥起止桩号为K0+014.91~K0+060.95,全长46.04m,桥面总宽5.5m,全桥共1联:4x10m;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简支板,桥面连续,行车道净宽4.5米,两边各设护杆。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采用桩基础。
配套桥梁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道路等级:等外公路;
(2)设计行车速度:20km/h;
(3)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4)设计基准期:50年;
(5)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6)设计洪水频率:漫水桥,桥底满足5年一遇洪水;
(7)桥面宽度:5.5m
(8)桥面铺装类型:水泥混凝土;
(9)抗震设防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特征周期0.35s)。
桥梁、左右两岸连接路基和配套阶梯码头等占用武鸣河河道管理范围的面积为650.06㎡。
(五)桥梁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见下表。
表1 桥梁的控制点坐标表
|
序号 |
墩(台)号 |
坐标 |
备注 | |
|
X(m) |
Y(m) | |||
|
1 |
0 |
528986.774 |
2605210.442 |
左岸桥台 |
|
2 |
1 |
528982.0013 |
2605201.975 |
桥墩 |
|
3 |
2 |
528977.091 |
2605193.263 |
桥墩 |
|
4 |
3 |
528972.1808 |
2605184.552 |
桥墩 |
|
5 |
4 |
528967.4081 |
2605176.084 |
右岸桥台 |
二、防洪要求
(一)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影响较小。项目涉及马山河河段现状均为天然岸坡,属于杨圩村河段规划整治的河段范围内,与相关的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不冲突。项目属于地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影响防洪、航运安全、河势稳定、水生态环境,与岸线利用规划相符。项目所在河段所属一级水功能区划为武鸣河马山-武鸣保留区,工程建成后对武鸣河水质基本无影响。桥梁涉及河流所在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无航运规划、无采砂规划。总体来说,桥梁对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航运规划、采砂规划等的影响较小。
(二)根据道路等级和两岸地形,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梁为漫水桥,设计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与河道规划标准5年一遇防洪标准一致。建设项目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有关技术要求。
(三)桥梁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及措施适当。桥梁设防标准为5年一遇,桥位对应设计洪水位180.06m,桥梁梁底高程181.50m,与设计洪水位净高1.44m,满足净空高度安全要求。桥梁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埋深10~26.5m,5年一遇洪水桥墩局部冲刷深度最大为1.40m,满足抗冲刷安全要求。
(四)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泄洪能力影响不大。项目建成
后,发生5年一遇洪水时阻水比为6.79%,壅水最大高度为0.15m,相应的壅水长度为111.7m,项目运行期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五)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
桥梁建成后,相对天然情况下5年一遇洪水时河道流速变小为
0.84m/s。桥梁桥位5年一遇河槽一般冲刷深度为0.55m,桥位局部冲刷深度为1.40m,岸坡最大冲刷深度0.68m。工程建成后,河段整体流态平稳,流态变化较大的位置仅发生在桥墩附近,即
流态变化造成冲刷影响较小。桥梁属于非污染设施,桥梁建成后
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
(六)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对堤防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结论。设计边坡与上下游天然河道岸坡平顺衔接;其岸坡稳定复核计算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工程建设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影响较小。
(七)项目建设未占用防汛抢险设施,对已建水利工程运行
管理影响较小,对防汛道路及抢险无不利影响。
(八)同意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施工期采用桥墩筑岛
分两期左右岸施工,基础承台采用土袋围堰施工。施工组织洪水
标准采用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36.9m³/s,围堰工期选择11月到次年4月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拆除土袋围堰。施工期施工对河道行洪排涝影响较小。施工期对河道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期短,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
(九)工程建设对河道水位影响范围及幅度有限,对河流水
质影响小,对上下游已建水利工程设施、护岸设施、桥梁等影响
较小,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
三、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乐梅屯桥重建后,河道的过水断面面积变大,壅水影响距离变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且经稳定分析计算,岸坡稳定。为消除和减轻影响,在桥上下游10m范围内建设了护岸洗衣码头工程,其与上下游天然河道岸坡平顺衔接,通过这些防护措施后,确保桥梁束流作用对河岸冲刷影响下的河岸的稳定安全。
四、其他要求
(一)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函告马山县行政审批局,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马山县行政审批局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四)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使用,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马山县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
五、附图
(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流域水系图;
(三)工程桥型布置图;
(四)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乐梅屯桥桥位平面图;
(五)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图附图;
(六)乐梅屯桥占用武鸣河管理范围示意图;
(七)工程地质剖面图;
(八)马山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九)项目相对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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