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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0-11-13 15:35   来源:马山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马山县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 社 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 申 请 县级 乡级
1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重大政策
解读及回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2 政策文件 重要会议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3 备灾管理 综合综合
减灾示范
社区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预警信息 防汛、防内涝、地震等预警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4 灾后救助 灾情损失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灾害救助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时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灾害救助实施完成后,按要求汇总各县区信息后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5 灾害救助 救灾款物计划信息 救灾款物划拨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6 救灾捐赠 捐赠
款物
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7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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