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马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名、公共法律服务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马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热爱从事维护社会稳定、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
(三)年龄18—45周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马山县司法局401室(政工股)
3.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个人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⑤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一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同意后由马山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马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行政辅助岗位标准1900元/月(含绩效工资)、按每聘用满一年且年度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晋升工龄工资30元(即30元/年)。
联系电话:0771-6804105。
附件:1.马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计划表
2.马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马山县司法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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