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山县2024年清明、
“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严防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ー”节期间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现将《马山县2024年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马山县2024年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马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 1日
附件
马山县2024年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ー”节期间是群众出行祭祖扫墓活动及出行频繁时期,也是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农机违法现象频发、易造成农机事故的重点防控时段。为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ー”节期间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以及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保持全县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二、工作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马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松 局 长(大队长)
副组长:蓝显科 副局长(副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覃 埵 局办主任
石维芳 局政策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覃艳花 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唐奇福 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副股长
黄生联 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韦 剑 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刘文恒 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韦 衡 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林 斌 局农业机械化技工学校校长
各乡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蓝显科兼任,成员从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抽调。办公室设在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6829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清明、“壮族三月三”“五ー”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为有效实现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作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并深入乡镇村屯,在农村集市、圩日、民俗活动等群众聚集的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并通过农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制止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路面巡查、登门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非法改装、报废拖拉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审,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已报废注销的拖拉机禁止上路行驶,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排查预防隐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一是各乡(镇)配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机化生产的季节特点,切实加强对清明期间联宗祭祖、“壮族三月三”“五一”节假期间农民赶集、出行等易出现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拖拉机参与甘蔗砍运、春耕生产、运输石材木材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等节假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二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动与公安交警、交通、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农机事故预防和处理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震慑各种农机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如遇有农机事故发生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严格农业系统事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各种事故。应急救援电话:6822109、6829100。
五、认真收集数据、材料,做好工作总结
本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及时进行数据整理、材料收集工作,撰写工作总结。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邮箱:msnj2010@163.com ,联系人:唐奇福,联系电话:68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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