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滩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前,百龙滩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百龙滩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百龙滩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百政发〔2024〕10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应急预案不齐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基层应急预案“简明、实用、高效”原则,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部署、自治区应急委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马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乡(镇)、村(社区)应急预案重新编修工作的通知》(马应急委办〔2024〕1号)要求,在全镇落实应急预案重新编修工作。
二、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行政规章,规范我镇有关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和企业事故预防、准备、响应等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协调水平、响应速度、救援和处置能力。通过预防、治理、培训和演练等措施,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周边公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推进社会安定、创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七个部分。
一是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是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架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成立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建立应急联动机构、应急处置机构和专家机构。
三是明确预警防御级别分为三级,当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可能造成Ⅳ级及Ⅳ级以上严重程度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开展预警行动,通过各村(社区)现有的安全网络、应急网络实施监测和预警。
四是明确应急响应及处置流程。及时报送应急响应信息,开展先期处置,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响应,事故事态已经得到控制、次生事故隐患已彻底消除、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后解除应急响应。
五是事故善后处置由各村(社区)等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分工处理保险理赔等事宜。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举一反三和总结工作。
六是做好各类保障措施。应急指挥小组组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预案,镇应急指挥小组以镇现有救援队伍编制为基础调用人力资源,所需配备器材等资金预算由各自主管部门统筹划拨,镇应急指挥小组统筹解决应急物资,镇卫生院和各村(社区)卫生室为镇事故救援医疗救助的主要机构负责准备应急消毒、止血、包扎、简易固定等医用药品和器材。
七是要求做好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五、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为百龙滩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百龙滩镇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适用于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