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滩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前,百龙滩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百龙滩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百政发〔2024〕9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应急预案不齐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基层应急预案“简明、实用、高效”原则, 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部署、自治区应急委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马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乡(镇)、村(社区)应急预案重新编修工作的通知》(马应急委办〔2024〕1号)要求,在全镇落实应急预案重新编修工作。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少、打了”的原则,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开展群防、联防工作。明确责任,常备不懈,做到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能迅速组织扑救,把火患扑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全镇森林防火的质量和水平,保证林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森林生态平衡。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少、打了”的原则,明确责任,常备不懈,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能迅速组织扑救,把火患扑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明确防火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联络组、车辆运输和后勤保障组和扑灭火应急分队4个工作组。三是明确防火措施。抓好防火宣传、值班值守、统一指挥、后勤保障、激励表扬、灾后安置等工作。四是要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对在扑灭火中出现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并根据实际情况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