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苏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做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促消费、增投资、扩内需,持续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加快打造首府绿色经济新兴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马山篇章。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全县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奋力完成县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0%以上,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8%、7.3%、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建筑业总产值增长6.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0%。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要实行台账管理,尽可能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对量化指标要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对不能量化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有具体的路径和措施,有可核验成效的载体)、时间节点(按季度分解目标和措施)和完成要求标准,明确分管领导、实施责任机构、督办责任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请各牵头单位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计划表(附件2)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三、强化组织领导
《政府工作报告》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职尽责,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要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节点化“五化”工作法和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任务“四定”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四、加强协调配合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协调沟通,通力合作,完成好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共同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五、定期报告工作进度
请各责任单位自第二季度(2025年4月1日)开始,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向各牵头单位报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附件3)。各牵头单位于2025年7月4日、10月10日前将二、三季度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附件3)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2025年12月31日前,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各牵头单位的上报材料中,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六、加强督查和绩效考评
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明确督办机构和督办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对各牵头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影响任务完成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计划表
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
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县督查考评办 682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