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苏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马山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方案(2021—2030年)》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61次(2024年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山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方案
(2021—2030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88号)精神,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稳步推进,使全县幼儿园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育规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
(二)设置原则
按照“新增教育资源向县城和乡镇所在地集中”“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要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在村级幼儿园难以覆盖的偏远山村,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思路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的目标进行规划和布局。县城每服务1万人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每服务3万人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农村每服务0.3万-0.6万人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建设2-3所公办幼儿园。
(三)规划目标
通过幼儿园布局调整专项规划,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幼儿园办学效益,消除城镇大班额,按标准班额(小班平均25人/班、中班平均30人/班、大班平均35人/班)设置,为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实施普及普惠发展奠定基础。力争到2030年底,实现学前教育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人口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幼儿教育资源充足供给。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办园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全县共有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4所,小学附设幼儿园(班)122个。全县在园(班)幼儿18757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0.05%。
2024年春季学期,全县共有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5所,在办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班)66个。全县在园(班)幼儿15717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4.84%。
(二)当前幼儿园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政策的实施,我县呈现出幼儿园办园条件不达标、公办幼儿园资源紧缺等问题,区域之间、校际发展不均衡仍然较为突出。
1.公办教育资源较为紧张。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农村适龄幼儿不断涌向县城幼儿园,近年来,我县虽然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实际仍达不到50%。县城中心城区仅有马山县中心幼儿园、马山县第二幼儿园2所公办园,且幼儿园普遍存在校园占地面积小、生均校舍面积与国家规定标准差距较大、超标准班额现象,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仍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2.农村幼儿园生源逐年缩减。我县农村幼儿园分散,农村公办幼儿园多为小学附设幼儿班,点多面广,办园规模较小,办园条件也相对较差,再加上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外出务工人员带小孩到务工地就读,造成农村幼儿园生源逐年减少。
3.小学附设园(班)运营艰难。目前在办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有66个,其中20人以下的有30个(10人以下的有14个,11-20人的有16个)。因我县财力有限,现有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未纳入教师编制核定范围。目前,教师配备主要通过小学附设幼儿园(班)自聘解决,未达到“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部分附设幼儿班由于人数偏少,无专门的学前教育教师,幼儿在小学一年级上学,不符合学前教育发展规律。
三、幼儿园布局规划
参照近几年来我县城镇化建设、人口流动、学生入学情况,科学预测未来十年城镇乡村发展、人口增长和流动变化情况,全县学前教育在维持基本布局、保障城乡幼儿园学位供给充足基础上进行规划调整。2021—2030年,规划新建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3所,分园1所,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82个、分园1所。至2030年,全县共有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8所,公办幼儿园分园41所。各乡镇具体规划如下:
(一)白山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4所、分园6所,分别为:马山县中心幼儿园、马山县第二幼儿园、白山镇中心幼儿园、马山福田幼儿园、白山镇中心幼儿园上龙分园、马山福田幼儿园立星分园、马山福田幼儿园民族分园、马山福田幼儿园新汉分园、马山福田幼儿园兴华分园、马山福田幼儿园大同分园。
2022年改扩建马山县中心幼儿园、马山县第二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2025年新建马山县第三幼儿园、马山县第四幼儿园等2所公办幼儿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10个,分别为:2022年撤销白山镇上龙小学尚新教学点附设幼儿班、马山电白小学附设幼儿班、白山镇民族小学玉业教学点附设幼儿班、白山镇尚德小学附设幼儿班,2023年撤销白山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2024年撤销白山镇内学小学附设幼儿班、白山镇民族小学民新教学点附设幼儿班、白山镇民族小学三联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7年撤销白山镇民族小学古腰教学点附设幼儿班、白山镇造华小学附设幼儿班。
(二)百龙滩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3所,分别为:百龙滩镇中心幼儿园、百龙滩镇中心幼儿园大完分园、百龙滩镇中心幼儿园大球分园、百龙滩镇中心幼儿园大龙分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3个,分别为:2025年撤销百龙滩镇勉圩小学附设幼儿班,2027年撤销百龙滩镇南新小学附设幼儿班、百龙滩镇龙昌小学附设幼儿班。
(三)乔利乡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3所,分别为:乔利乡中心幼儿园、乔利乡中心幼儿园乐圩分园、乔利乡中心幼儿园东良分园、乔利乡中心幼儿园古楼分园。
2023年新建乔利乡福田幼儿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分园6个,分别为:2024年撤销乔利乡乐圩小学三乐教学点附设幼儿班、乔利乡中心小学东鸡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5年撤销乔利乡中心幼儿园红旗湖分园,2026年撤销乔利乡中心小学那料教学点附设幼儿班、乔利乡北良小学附设幼儿班,2027年撤销乔利乡乐圩小学兴科教学点附设幼儿班。
(四)林圩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2所、分园9所,分别为:林圩镇中心幼儿园、林圩镇第二幼儿园、林圩镇第二幼儿园高德分园、林圩镇第二幼儿园三和分园、林圩镇中心幼儿园甘豆分园、林圩镇中心幼儿园兴隆分园、林圩镇中心幼儿园林圩分园、林圩镇中心幼儿园黄番分园、林圩镇第二幼儿园联合分园、林圩镇中心幼儿园伏兴分园、林圩镇中心幼儿园新华分园。
2026年迁建林圩镇中心幼儿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9个,分别为:2022年撤销林圩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林圩镇兴隆小学六马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4年撤销林圩镇中心小学大塘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林圩镇东庄小学附设幼儿班、林圩镇七贤小学苏仅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5年撤销林圩镇九平小学附设幼儿班,2028年撤销林圩镇七贤小学附设幼儿班、林圩镇兴隆小学东七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9年撤销林圩镇合理小学附设幼儿班。
(五)周鹿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3所,分别为:周鹿镇中心幼儿园、周鹿镇中心幼儿园双联分园、周鹿镇中心幼儿园石塘分园、周鹿镇中心幼儿园马周分园。
2022年新建周鹿镇中心幼儿园双联分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16个,分别为:2023年撤销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大坛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4年撤销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爱旗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拔翠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妙圩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石塘小学坛利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杨树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智超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武平小学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周水小学附设幼儿班,2027年撤销周鹿镇南邦小学附设幼儿班、周鹿镇琴马小学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双联中心小学上荣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周鹿镇里龙小学附设幼儿班,2028年撤销周鹿镇三星小学附设幼儿班、周鹿镇坛沙小学附设幼儿班。
(六)永州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2所,分别为:永州镇中心幼儿园、永州镇中心幼儿园州圩分园、永州镇中心幼儿园德育分园。
2028年迁建永州镇中心幼儿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12个,分别为:2023年撤销永州镇中心小学胜利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中心小学台山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坡更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宁寿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6年撤销永州镇中心小学大旺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中心小学俊龙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中心小学五弄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7年撤销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亲爱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永久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龙角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平山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8年撤销永州镇州圩中心小学三村教学点附设幼儿班。
(七)古零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7所,分别为:古零镇中心幼儿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杨圩分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乐平分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新杨分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上级分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石丰分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新黄分园、古零镇中心幼儿园里民分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6个,分别为:2022年撤销古零镇新杨小学光明山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4年撤销古零镇上岭小学附设幼儿班,2026年撤销古零镇乔老小学附设幼儿班、古零镇古统小学附设幼儿班、古零镇安善小学附设幼儿班、古零镇羊山小学附设幼儿班。
(八)古寨瑶族乡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3所,分别为:古寨瑶族乡中心幼儿园、古寨瑶族乡中心幼儿园古棠分园、古寨瑶族乡中心幼儿园民兴分园、古寨瑶族乡中心幼儿园琴堂分园。
2023年迁建古寨瑶族乡中心幼儿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6个,分别为:2022年撤销古寨瑶族乡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2024年撤销古寨瑶族乡中心小学古今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古寨瑶族乡中心小学加显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7年撤销古寨瑶族乡中心小学隆林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古寨瑶族乡中心小学民乐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古寨瑶族乡本立小学附设幼儿班。
(九)加方乡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1所,分别为:加方乡中心幼儿园、加方乡中心幼儿园局仲分园。
2027年迁建加方乡中心幼儿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5个,分别为:2022年撤销加方乡局仲小学龙头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3年撤销加方乡大陆小学忠党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4年撤销加方乡福兰小学附设幼儿班、加方乡加让小学附设幼儿班、加方乡大陆小学附设幼儿班。
(十)里当瑶族乡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1所,分别为:里当瑶族乡中心幼儿园、里当瑶族乡中心幼儿园龙那分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6个,分别为:2024年撤销里当瑶族乡中心小学太平教学点附设幼儿班、里当瑶族乡龙那小学雅联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5年撤销里当瑶族乡龙琴小学北屏教学点附设幼儿班、里当瑶族乡中心小学加荣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6年撤销里当瑶族乡中心小学龙桂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8年撤销里当瑶族乡龙琴小学附设幼儿班。
(十一)金钗镇
保留独立法人公办幼儿园1所、分园3所,分别为:金钗镇中心幼儿园、金钗镇中心幼儿园鑫源社区分园、金钗镇中心幼儿园独秀分园、金钗镇中心幼儿园龙印分园。
规划撤销小学附设幼儿班4个,分别为:2022年撤销金钗镇独秀小学加妙教学点附设幼儿班,2026年撤销金钗镇东屏小学附设幼儿班、金钗镇中心小学把读教学点附设幼儿班、金钗镇龙塘小学附设幼儿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育、发改科技、财政、县委编办、住建、自然资源、人社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马山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统筹规划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幼儿园布局规划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幼儿园布局的管理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支持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教育经费足额投入。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盘活土地资源,适时调整新建幼儿园所需用地指标,按规划落实教育用地的安排,对新征教育用地办理土地产权手续,合理保障教育用地。住建部门负责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的建设指导,依法履行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落实资金,加大投入。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教育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布局调整资金:一是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和资金,二是教育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幼儿园布局规划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布局规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严格管控幼儿园建设用地,对规划预留的幼儿园建设用地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侵占或挪作他用。把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和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幼儿园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依法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管理制、法人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工程质量监督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制等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马山县2016-2023年出生人口统计表
2.马山县2021-2030年学前学位需求情况测算表
3.马山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表(2021—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