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马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在全县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马山县“十四五”规划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南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马山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马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以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等发展要求为法治工作落脚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健全普法宣传机制,适应新时代社会法治建设新常态新要求,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网格,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争取全民普法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深入落实强首府战略贡献法治马山力量,为保障马山县经济运行稳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创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马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法律文书的执行度显著提高,充盈法治精神,使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逐步建成普法工作制度体系、实施体系、评价体系和责任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在学懂学深上作表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县各类各级学校教育,做好主题教育进课堂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和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组织基层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强化宣传效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维护民族团结。不断加强宪法宣传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宪法在平安马山、法治马山建设中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领导干部忠于宪法,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基本知识,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治县的能力和水平。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新录用公务员入职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开学典礼、学生毕业仪式、少年先锋队队员入队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敬畏宪法意识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感。利用好已建成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宣扬宪法内容,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地信仰、尊崇、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气,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扎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开展提高运用民法典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融入学校教学内容,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的教育和学习引导,以增强其法律素养和意识。充分利用全媒体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持续加强民法典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学好、用好民法典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让民法典切实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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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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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开展民法典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创作民法典山歌普法短视频、普法宣传文创周边等优质普法产品。 2.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 3.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4.在具备可行性条件下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等,依托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广告栏、“村村通”广播等载体,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5.积极收集民法典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组织学习宣传有关科学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商标注册、种子选育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规范、马山特色农产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马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和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等,组织开展多形式、受众广、体验感强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马山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种业保护、农作物保护,马山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保护、粮食安全保护、耕地安全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住房安全、医疗卫生教育、扫黑除恶、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信息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社会保障、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残障人群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物业管理、房地产、农村土地流转、三大纠纷(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特殊用地(如坟墓用地)等案件多发的领域和方面,开展多层次、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马山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深入总结和运用法治马山建设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实践,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党章党规的学习和掌握等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深入宣传马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
加强对马山县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宣传,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群众、学生、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等学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促进法治马山建设。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逐步探索实施公民法治教育制度,分步骤、有重点、分层分类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等工作,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调整优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年度干部网络学习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促进各级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着重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常务会议、党的基层组织学法活动,举办“法治南宁·马山讲堂”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通过书面述法、现场述法、述职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领导干部主动学法以提升法治水平,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动全县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乡村治理等依法治县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德治教育培训,五年内对全县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轮训不少于一次。常规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控辍保学、防艾禁毒、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乡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多渠道向学校、家庭、社会宣传和推广质量高、专业性强的普法视频,以推进远程法治教育和网络学法工作。持续加大各级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力度,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到2025年,争取新建成一个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健全青少年参加法治实践机制,支持和鼓励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
加强农民法治教育。大力宣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种子选育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规范、马山特色农产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环境保护、土地山林承包、农村土地流转、“三大纠纷”(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特殊用地(如坟墓用地)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培养和发展乡(镇)“法治带头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多手段、多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训工作,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加强对民族地区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法治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政策的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结合马山县各少数民族民俗民风特色及区域特点,运用民族语言开展双语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民族节日文化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以增强普法实效。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南宁市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发挥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即马山县古寨瑶族乡的先进典型作用,带动各民族乡、民族村开启民族团结工作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马山法治力量。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合规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及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负责人、村民合作社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激发其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军人军属、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特点,结合上述群体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多样性、灵活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村(社区)居民公约、业主管理公约、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让人民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日常实践中提升自身规则意识以进一步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力、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素养成为公民基本品质,法治精神铭刻在群众心中。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加大对司法公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法治方式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法治马山建设。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结合马山县民族、地理、历史等特点,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以及乡村治理内容,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发法治文化旅游体验路线,服务本县“文化+体育+旅游”的发展模式。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机关单位、学校、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区、法治广场(公园)、传统村落、名人故居、展览馆、图书馆、公共交通场站、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打造各具地方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为做好壮族会鼓、壮族打扁担、三声部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传承工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到2025年,在财政保障、规划许可等条件允许时,争取实现至少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普法大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每个中小学校至少有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鼓励地方特色文艺团队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具有马山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覆盖面。依托马山县文化旅游美食节、少数民族山歌、三声部民歌等地方特色节庆活动及文艺形式,办好“普法山歌大家唱”“民族法治大篷车”“法治三月三”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特色品牌。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文艺汇演、电影巡映、山歌擂台赛等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本土化宣传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充分挖掘和推广基层优秀法治文化
要传承和发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执法如山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加强对马山县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宣传,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做好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共同推进的“文化振兴”文章。要充分挖掘并宣传本县各级法治代表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认真归纳总结实践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地方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形成并推广与本县法治建设高度契合的基层优秀法治文化。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发挥好区、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示范点作用,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发展和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村(居)民小组长法治培训和动态管理。搭建集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代办于一体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驻村干部、一村一政法干警、三官一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民主协商模式和村(社区)“法律之家”、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阵地。完善和提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基层的发展、建设、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坚持和发展老莫”调解、“贝侬”调解等有马山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本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羊山村”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和谐”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乡村振兴·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治服务在推进马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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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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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为重点,加快培养“法律明白人”。 2.制定“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方案。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4.建立激励制约机制。 |
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教师的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依法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将法治素养、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诈骗、非法传教、艾滋病传播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的依法治理。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开展巡察及整治行动,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
深化依法治企。持续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理念,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律所联商会”机制,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开展“国企法治课堂”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增强各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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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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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 2.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3.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加强对行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切实增强行业现代化治理水平,以依法合规监管推进行业高效能治理。
深化网络依法治理。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法律进网络”活动常规化、长效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常态化开展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宣传,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民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加强网络法治素养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的生态保护专项依法治理,结合马山县生态环境优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常态化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特色农产品种业保护、农作物种子保护等专题宣传,为马山县生态农业、绿色产业、轻工业、“专精特新”产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筑牢本县“绿水青山”的绿色屏障。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大众应对社会紧急状态下的守法意识,做好对自己负责的法治责任人工作,对涉及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要着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落实“谁负责、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能力,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的法治创建活动,培育基层、行业、专项依法治理示范典型,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对县城城区、乡(镇)、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实施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做好相关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普及。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办案程序中。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行政复议代办点和业务部门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进行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检察听证、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法规。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不断建设并提升优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法律服务质量,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大力推进以案普法机制建立工作。总结以案普法的有效方式,形成依法普法制度化、规范化操作,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专业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党员、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有影响力的民间人士积极参加民族地区基层普法活动。探索订单式普法,组织行业专业人士开展以不同群体为对象的针对性普法公益活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完善普法志愿服务制度,实施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普法风尚。
(三)广泛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和探索大数据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参与设计、创作蕴含地方特色文化且符合群众需求的优秀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寻求与优秀自媒体合作,制作优质普法视频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加强与南宁智慧普法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强化马山普法公众号功能,推动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持续强化马山政法、马山警方、马山检察、马山县人民法院、马山普法等五家政法单位微信公众号的普法宣传职能。完善“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探索与本地影响力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自媒体平台开展联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合普法优质资源库,建立新媒体集群和矩阵。
利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推进县、乡(镇)、村(社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覆盖全县的智能终端为法治宣传媒介,发挥由点向面的宣传辐射作用,做好终端管理员的操作培训和使用办法普及工作,引导群众学习使用现代智能终端获取法律知识,拓宽法律宣传渠道。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开设普法案例解读、普法小视频、法治服务等符合广大群众需求的众多模块,方便群众通过手机学习法律知识、查看普法案例、咨询法律问题获得法律服务,实现合法合规且有理有据的法律诉求等。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制定本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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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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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系统、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 2.做好本系统、部门(单位)内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及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3.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进行广泛的群众意见征集及颁布后向社会开展普法和解读,多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开展普法宣传。 4.多形式开展普法。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依托大众传媒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
(二)推进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邀请专家学者以及充分引入和发挥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多方式帮助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引导单位人员增强自主学法用法能力,以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引导报纸期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禁毒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有效利用县内公共区域广告宣传电子显示屏、LED屏、气象播报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主题和相关法律条文,深入宣传法治建设进展和成果,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探索建立对公益普法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及优秀作品的激励制度。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把推进普法守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社会经济发展。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鼓励和发展本单位公职律师,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涵盖全社会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强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将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各普法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工作保障
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每年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人员、各乡(镇)“法治带头人”、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党员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法治教育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注重录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线队伍力量。在民族乡、民族村等民族地区培养熟悉国家通用语言和当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担任普法工作人员或普法志愿者。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法学会等智库作用,积极邀请区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参与普法工作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按照上级要求及标准落实经费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安排落实。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根据职能和任务落实普法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普法主管部门将对其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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