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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十四五”期间节能工作简析

发布时间:2023-11-20 11:07   来源:马山县统计局 【字体:    

一、节能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十四五”期间马山县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24号)精神,到 2025年,马山县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16.5%,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18.5%。

二、节能目标完成进展和能源消费有关情况

2021年马山县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2.6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占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3.1%,同比增长2.5%。单位GDP能耗强度同比增长-4.6%(可比价换算),降幅高于全市4.5个百分点。其中,农、林、牧、渔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0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能耗比重占比为4.9%。工业和建筑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2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能耗比重占比为49.8%。服务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5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能耗比重占比为13.1%。居民生活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能耗比重占比为32.2%。

2022年马山县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2.56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占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3.1%,同比增长-0.3%。单位GDP能耗强度同比增长-5.0%(可比价换算)降幅高于全市4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强度相较于2020年增长-9.0%(可比价换算)。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54.6%

预计,2023年马山县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1.7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能耗),单位GDP能耗强度相较于2020年增长-13.4%,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81.4%。2025年马山县单位GDP能耗强度相较于2020年增长-19.2%,超额完成“十四五”耗降强度降低激励目标。

截至2023年二季度,马山县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居民生活用能均呈现上升趋势,工业和建筑业用能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整体上马山县综合能源消费量呈下降趋势。较为突出的是用能占比较大的规模以上企业,在产值增长的情况下实现用能大幅度下降,为我县节能减排工作作出较大贡献。例如:1、造纸企业受行业影响,设备更新换代、引进新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产值单耗同比大幅下降;2、水泥生产企业因为原煤价格高涨水泥销量严重下滑等原因长时间停工停产。

三、本地区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十四五”中期马山县综合能源消费量呈现下降趋势,单耗强度完成预期目标,虽然成绩瞩目但存在一定的不可持续性。水泥生产企业能用能约占我县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六分之一,如市场行情转好,恢复正常生产后将对我县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造成巨大挑战。

四、工作建议

要有意识的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科研力度,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使水泥行业中坚定不移走循环经济,从而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比提升,进一步走绿色低碳、生态优先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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