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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安机关报案证明(辖区派出所提供);
2、公安机关的DNA比对证明(辖区派出所提供);
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辖区派出所提供);
4、收养人计生证明(乡镇计生办提供);
5、收养人体格检查表(县级医院出具);
6、相片(合影照二寸,3张,单人照一寸,3张);
7、收养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送养登记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送养人户口本;
2、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送养协议书或公证书;
3、送养人、收养人计生证明(乡镇计生办提供);
4、收养人体格检查表(县级医院出具);
5、相片(合影照二寸,3张,单人照一寸,3张);
6、送养人、收养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收养登记办理流程图:
主办:广西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件:nnhxxxb@163.com
E-mail: ma053@163.com电话: (0771)6822053邮编: 530600传真: (0771)682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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