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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0:05   来源:马山县社保中心 【字体:    

全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为做好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认证人员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四)养老保险供养直系亲属;

(五)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六)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八)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

以上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资格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认证成功后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未认证期间停发的待遇。

二、认证要求

(一)新增领取待遇人员在待遇核定通过后,应在首次领取待遇的当月内完成首次认证。之后根据领取待遇类型按照以下第(二)、第(三)小点进行认证;

(二)领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认证一次;

(三)领取养老保险供养救济费或工伤供养抚恤金的人员以6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半年需认证一次;

(四)待遇领取人员可在一个认证周期内随时进行认证,每次成功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一次认证时间,下次认证截止时间向后递延。

三、认证方式

(一)自助认证。境内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广西人社手机APP“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通过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自助认证;境外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安装“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

(二)协助认证。无法自助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县、乡(镇)、村(社区)任意一个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协助认证。

(三)上门认证。对于因疾病、行动不便、高龄等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特殊待遇领取人员,由居住所在地(社区)或待遇领取人员管理单位上门协助认证。

以上认证方式以手机“刷脸”认证最便捷,子女或亲朋好友可帮助老人进行认证,以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认证为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自助认证流程

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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