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实施编码:11450124007748556K4002014008001
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总责任人:养老失业待遇股股长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已办理失业告知的失业人员;
2.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2.南宁智慧人社APP办理。
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如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进行享受的(身份证与户口簿记录的户籍地不一致时),应提供失业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注:失业人员如在统筹地区(南宁市)外的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记录(且未享受失业待遇)的,须(失业之日起60日内)先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本统筹地区(南宁市),以便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未在本统筹地区(南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受理窗口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1.发送短信通知;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3.自助机查询打印;4.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联系电话:0771—68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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